2009年8月6日星期四

.

http://sixianghuayuan2.blogspot.com/

113 条评论:

  1. 14 评论:
    xiao zhu 说...
    >>公义,多少罪行以汝名而行。

    魔說驅魔,賊喊捉賊。

    我相信眼明心清的人還有很多。

    2009年8月7日 上午12:13
    ! 说...
    sucker sucks.

    2009年8月7日 上午12:27
    Kenka 说...
    致sixianghuayuan.blogspot.com的作者:

    孔子困於陳國, "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孔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

    網路是個窮的地方, 窮於公權力, 容易轉名字. 小人特別窮斯濫, 比如說不起個名字, 隨意轉別個名字, 藉口思想自由到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臉不紅氣不喘, 到處意淫, 連群結黨打擊異己.

    網路上君子特少而小人特多, 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話可是個笑話來的.

    2009年8月7日 上午12:31
    ! 说...
    小人物到處便溺無非想惹人注意。

    不理會他就是了。

    2009年8月7日 上午12:52
    n 说...
    伏爾泰: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整天喊民主人權的人,見識了。

    2009年8月7日 上午1:19
    Michael Cheng 说...
    「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應該是網絡上基本的禮儀。

    2009年8月7日 上午1:36
    n 说...
    夏蟲不可語冰,量子又何必理會此等混人?

    知名博客的評論,如斯水平,卻能在報紙有專欄,
    香港難道無人?

    《射鵰英雄傳》一段非常妙的情節:
    "周伯通道:"這道理本來是明白不過的,可是我總想不通。師哥當年說我學武的天資聰明,又是樂此而不疲,可是一來過于著迷,二來少了一副救世濟人的胸懷,就算畢生勤修苦練,終究達不到絕頂之境。當時我聽了不信,心想學武自管學武,那是拳腳兵刃上的功夫,跟氣度識見又有甚么干系?這十多年來,卻不由得我不信了。"

    有grand vision,能夠從不同角度切入分析, 有胸懷接納不同見解,才是強者所為.

    2009年8月7日 上午4:03
    匿名说...
    歌德、Tungpo、港燦等已封博,只邀個別友好瀏覽。

    我們從不理會此君,但此君一再號召網民對個別博客進行人肉搜索之行徑,與文革紅衛兵無異。

    閣下熟悉國情,觀點獨特,言論與此君各走極端,必遭此君打壓。強烈建議閣下封博,或改作私人博客,以示抗議。

    2009年8月7日 上午9:11
    gaubinfor 说...
    量子 :

    本來不用理會他,但他不用上班,又自恃其電腦知識,對他看不過眼的人,他可以給這對象全日不停搜索,起底。

    06 年你曾在貴 blog 貼過與友人參加毅行者的相片,網上仍可搜到,加上你對過往工作的仔細描述,以他的技術,對你過往任職機構的認識,起你私隱,再公諸於世,不難。

    如樓上建議,把這裡改作私人博客,以示抗議,並非逃避或屈報,而是自保及表態。

    2009年8月7日 上午10:20
    n 说...
    同意 gaubinfor 的看法, 把這裡改作私人博客.

    或許量子可以邀請同好,另開新blog, 參考 "The Economist"做法, 完全匿名,隱藏風格,不談私事,暢所欲言.

    2009年8月7日 上午11:11
    匿名说...
    通寶日記的原文是怎樣?

    2009年8月7日 上午11:49
    Kenka 说...
    部分原文:

    近日自以為士在皇后一役輸掉官司後給追堂費事,似乎在網絡有點聲音。我偶看facebook,發現居然有人為他們「籌款」。當然,網絡世界無奇不有,也自由得很,故只覺得啖笑。不過,一些事件中人及傳媒報道引述,根本沒反映事實,甚或危言聳聽,令我不能不搖頭嘆息。

    唉,自以為士居然以追數有「政治」目的,旨在打壓他們喎!但,這方面卻無任何證據提供。有等傳媒竟走去訪問一些業內人士,為他們找理據,而一些人亦信以為真,嘻嘻。

    通寶可不知甚麼背後動機,只想反問一句:「官府可以不追數嗎?」嘿,答案很清楚的是不可以。喂,那筆數是堂費一部分,是法庭判官府可收回的,是公帑喎!由是,官府有甚麼理由可以不去追收?要知道,公家部門,應收的款項不收回,得要獲批准撇賬。此情況下,實在看不出誰能作到一個可信納的理由支持撇賬。何況,這個理由隨時可給查數的揪秤,甚至給昃 臣道審問!

    當然,有些always simple sometimes naive的人會說自以為士是為公眾利益,故官府可以此理由免數。哈,如果通寶做查數的肯定即時會問:「有甚麼標準,又誰去定?」然後再問:「如果成立的,為甚麼向來在此方面寬鬆的官老爺會判他們給堂費?」接著,便會拿出此案的法官判案書編號HCAL 87/2007大聲的說:「睇清楚先好講啦!」

    2009年8月7日 上午11:51
    匿名说...
    有無全版本原文?

    2009年8月7日 下午12:16
    秋筆 说...
    為此小人而封blog,何苦叻?此世上無聊人越來越多,難到所有有識之士都要為這些人而放棄自己的自由?

    2009年8月7日 下午1:15

    回复删除
  2. 很震惊。

    表示慰问,希望一切顺利。

    你如果还有前两个星期的回复,我有留twitter的账号,如要联络,可以给我发信。

    再次安慰。

    anon-b

    回复删除
  3. 量子兄,

    個人理解你網上的言論影響日常生活的恐懼,特別是香港這麼小的地方.就算大陸大的地方,都藏不住.

    或者說,不太幸運,我最近才發現這個地方,跟著給那些無聊人等"和諧"了.他們慶幸這樣的結果,卻不知道給其他人的成長有多大的傷害.

    近來在看狄娜小姐的北京大商戰,想起有一天偶然在電視看到曾志偉先生跟她說起她的過去一套電影時,然後她公開宣佈退出不做司儀時, 只是覺得很悲哀原來...., 如果某人可以制止他個人一時衝動.或者...不過這是一廂情願的假設罷了.

    無論你以後的取向如何.都感謝你以前Blog 的文字給我的啟蒙.再謝.

    回复删除
  4. 量子呀!如果你真係搞 IPO﹐可不可以給我這個小市民有一看你們文章的股權呢?

    回复删除
  5. 「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慼慼」, 連網絡上不同意見都容不下, 大言炎炎, 和紅衛兵行徑無異!

    回复删除
  6. 量子先生:

    其實,根據我的經驗,只要以一個隱蔽身份,發表你的專業意見,但真實的東西可以用真實身份解決,其實倒是沒有問題的。

    以我來說,我知很多人想找小弟(因為我裝了Google Analytics,所以人地點找我的網頁,我是清楚的),但是真實的東西,我倒不太會在網上分享的。

    所以我有以下的建議。
    1. 把私人東西放在私Blog,或用另外一個身份做。
    2. 公開發表的東西請儘量公開發表,讓我們學習。
    3. 現存的私人東西,請儘量刪掉(我知道你經常這樣做,但是都不要這樣做呢,學習你的思想是太難了。)

    我會繼續支持你的!雖然我仍不知道來龍去脈,但你的識見,令我相信你,所以不要理會這些小人,繼續發表你的意見,不要尖尖縮縮,這些東西只會讓小人坐大。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港燦兄和通寶先生,可否讓我看看你們鎖了的Blog,因為我仍在學習中呢,我想知道你們對一些事情的看法。

    回复删除
  7. 看了這blog一個月左右,得到的可跟中學七年所學相比。只可歎句在中國沒有談論反共的自由。在香港沒有批評西式民主的自由,深圳河南北的中國人同樣可悲。

    回复删除
  8. 唏,第三次留言,just to say hi~

    不過,講多句喇﹕煩既,就唔好寫喇。當你諗起,寫咁多野,之後仲要惹埋咁多野,你就會發覺自己好戇居架喇。

    ~goethe

    回复删除
  9. anon-b,

    怎会忘记你。我还一直算计着你呢。

    之前的IPO 名单,你老兄是排第一的。当然,A也自然排第一。

    我没事,老运动员了,这点风浪经得起。

    08年以来,这个博客已经经过多次删博,改名,删除文章,洗版,折腾百般,当然也是很敏感的。

    IPO 设想的一个前提,是我已经不大能写下去了,没时间也没精力,想把它交出来。这里的人气,是很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另外一个前提,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想把多些人拉下水,责任分担,法不责众,这样人肉搜索起来也麻烦一些,像你老兄是在美国的,总不成追到美国去吧。

    否则,我为什么设想的时候,是要强调八个人,而且个个是全权股东?八君子,如果都来参加的话,实际上管理上会很混乱和麻烦,但这和达致的风险分担的效果,从而能实现更大程度的网络言论自由比起来,又是微不足道了。

    我是在探索一些制度上的新形式。

    我的八君子名单是如下的:

    1, Anon –B
    2, Eugene
    3, Hana
    4, Mum
    5, Sun Bin
    6, Xiao Zhu
    7, 老麦
    8, 港灿

    这里顺便说一下,我把这个名单写下后,上述人士就有可能或不可能向我发出电邮,而我也可能或不可能把有关的密码给对方,这个博客就有可能或不可能是由多个作者写作了。

    当然,考虑到现在的情况,上述人士真要加进来,也会有一定的风险。

    我大概会在一个月后,把这个都事情处理完。同意列名的人,将来这个博客的第一栏会列出你们的名字,说明都是这个博客的共同作者。大家一些下水。

    或者有些别的网友,如果对一些网络上的现象不满意,把你们的“人头”交出来也可以,挂在上面。

    我为什么想这样做,为什么这样做我觉得是有意义的。说明一下。希望上面八位人士,和其他人士,能有所考虑。

    (1)
    我国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党的历史,是非常曲折的,先来回顾一下。

    辛亥革命以后,对中国如何去,思想界有很多争议。

    中国的发展,必须从文化改革甚至革命开始,这是很多人的共识。

    辛亥革命以前,有稳定的保皇派和激进的革命派,辛亥革命成功了,很多激进的革命派,包括一直主张政治暗杀的蔡元培,认为必须逐步改革中国文化,用兼容并蓄的方式。

    胡适提倡实用主义,中西融合,少谈主义多谈问题。

    另一派观点不同。认为中国要在文化上和思想上超越西方,必须直接采用当时最先进的思想和理论,这样才能在比西方更远的起跑线上,跑得更远更快。这派人士有李大钊和陈独秀,选择了马克思主义。

    这些,本来都是思想领域的争议。

    1927年大革命失败以后,连李大钊和陈独秀的思想观点在党内也遭到了评判,认为是妥协主义。从此,在残酷的斗争环境下,党内流行一种观点,凡是思想和中央不一致的,都是阶级敌人,不单没有发言的权力,而且必须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都予以消灭。

    在三十年代,苏区的镇反,肃反,AB 团是极其残酷的,大量知识分子被镇压被活埋。

    在文化战线,鲁迅提出要痛打落水狗,消灭敌人。胡适的绅士风度被扫入垃圾堆。

    发展下去,为了打击敌人,会先造帽子,再拿棍子。炮制出一些什么路线,集团出来,语言和思想成为斗争的工具。

    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只能导致一个结果,就是所有的思想和行动越来越激进,只有表现得越革命,才能生存下去。

    当言论和思想的自由本身不受尊重,而成为斗争的武器时候,整个过程就开始了。法国大革命的先行者没有想到上刑台的会是自己,党的总书记霍秋白也没有想到,当他被那些更为激进的同志抛弃后,马上就会倒在国民党的枪口。

    只有一把声音,一种思想的时候,哪怕在开始的时候开起来是正确无比,事情就只能朝一个方向发展,甚至不是以始作俑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大练钢,文革,大跃进,一种思想,一种声音,只到整个社会无法承受,从头再来。

    这种思想上的折腾和弯路,内地已经经历了,都醒悟了。今天,内地不会再有那种先带帽子,再拿棍子的文革斗争方式。告别革命已经是共识。

    今天,内地仍会压制思想和言论自由,但那是为了利益,是另一个范畴的东西。

    (2)
    但香港没有经过革命的洗礼,革命的斗争方式,先造帽子,再打棍子,看起来是很吸引人的。对言论思想异己的阶级敌人,分子,予以消灭,无产阶级才能取得胜利。

    香港人没有吃过这方面的苦头。

    在可见的一段时间,香港的社会环境会越来越严峻,激进主义会越来越有市场,如同革命的道理一样。

    但不要忘了,革命本身没有错,错的是革命的方式,如果革命是以压制思想和言论自由为代价的,那最后一定是悲剧。

    蔡元培是革命党,身为满清翰林,主张政治暗杀,大逆不道。但如果中国当时按他主张的那种兼容并蓄的方式发展下去,定然大不一样。
    中共建政本来是好事,如果没有五六年的反右,压制思想,也许就不用走那么多弯路,造成那么多的悲剧。

    我甚至怀疑在一种极端的情况下,有人想以香港博界代言人的身份自居,把所有的声音垄断,所有不符合其调的声音消灭,因为其中也毕竟涉及很大的利益。万马齐黯,只能有一把声音。

    如果是这样,恐怕就是把这个博客牺牲掉,也要抗争下去。这恐怕也是知识/知道分子的一种责任。IPO 将是一种可能的方式,请理解其中的苦衷。

    香港是中国的土地上,最可以自由讨论的地方,如果真的能充分享受到这种自由,讨论严肃议题,那就有可能成为中国最有价值的博客。

    回复删除
  10. 我發現你8個我估中jor 4 個wo~ XD 希望你5d 開blog, 我經常來看的~

    秋筆

    回复删除
  11. btw, 你有無寫火星下啊??我一口氣用一個下午睇完你整個上,希望有個ending, 心癢難治,拜托拜托~:D

    回复删除
  12. 基於以上種種,IPO係比較適合的方式。

    回复删除
  13. 量子兄對近代中國思想發展歷史的回顧, 實在是寫得非常好, 能容許我轉載嗎? 我担心在有為之士的暴行下, 最終此章亦被删掉, 保留一些有水準的文字, 算是網路上言論自由的薪火相傳之舉吧。

    回复删除
  14. for reference.

    http://evchk.wikia.com/wiki/%E9%BB%83%E4%B8%96%E6%BE%A4

    回复删除
  15. 量子﹕

    in a sense(唔駛問我係乜sense喇,呵),你篇文寫得幾好。

    不過,對胡適之先生同實用主義,有多少野想講;亦都想睇下,你其實對而家共產黨改革背既理論/理念,以至引伸出黎既手段,有咩睇法。

    正題。

    關於胡適,佢係提過「多些談問題,少些談主義」。不過,佢同時都提出過易卜生既「健全的個人主義」以及「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既科學觀。

    係衣個意義上,我唔認為佢同共產黨以至傳統中國文化上既「實用主義」「救國潮流」係同一樣野。

    共產黨由陳獨秀開始既實用主義,其實即係救國主義。當中,佢地同而家既右派市場主義支持者一樣,只重目的,不重手段。所以,無論係暗殺、大規模批鬥。種種手段係米正當,有冇產生問題都唔重要;重要既係,能否達到某個聲稱既目的。

    相反,胡適提出「多些談問題,少些談主義」時,其實只係嘗試改變當時陳獨秀等人意圖將「新文化運動」改變為「五四運動」舉動--胡適係其餘時間,都係講求一步一步既改革,一種講求科學既社會改革(類似karl propper個類social engineering)。

    係衣個意義上,胡適同樣著重手段同目的;亦所以,我唔認為佢係共產黨思潮、以至整個中國傳統意義下既實用主義。

    上面講咁多野,其實係因為我最近睇緊 陳雲既「民主戲一場」。早前,我都quote左陳雲一段說過,當中提到,「法國皇帝以十八世紀的理性原則壓迫法國人,所以法國人能夠以理性原則建立民主制度。相反,中國人傳統係以非理性手段壓迫人民,人民亦只能以實用主義作回應,最終未能建立理性既制度」。

    (上面既quote大約係咁喇,我之後仲解左兩句,不過個blog洗左搵唔返。cm鐘意就quote返出黎喇)

    with reference to我上面同陳雲所講,我唔同意你「暗示」,認為而家大陸回歸(你所認知下既)胡適既「實用主義」,就所以可以減少「折腾和弯路」(上面用「暗示」二字,因為你講完胡適後冇再明確提佢喇)。

    相反,我認為,如果回歸實用主義,最後係建設制度方面仍會以「實用」為原則之下,制度仍然缺乏政治穩定,或現代政府所需要既一致性。最後,新問題必然會再次導致唔穩定。

    (例如,而家大陸既發展係米以「GDP經濟」為目的﹖係米為左GDP,我地就可以唔理手段﹖)

    又當然,唔講胡適實用主義既問題,可能我同你都有個共通點﹕而家共產黨講「服務型政府」,開始(係某些方面)建立理性原則。衣幾種做法,其實都係由傳統既「目的論」改為「手段講」。當中既改變,當中帶黎既改革,係以前幾千年以黎唔可以相比。

    不過,你對共產黨自我完善既能力可能比我樂觀。見到最近許永志又比人拉,我就一如以往,冇咩好講囉。

    打攪曬。

    ~goethe

    回复删除
  16. 楼上的兄弟姐妹们,你们好。

    在自己的地盘,要用匿名身份发言,有点共产党地下工作者的味道,搞地下活动。

    从这点来说,黄世泽君说,“这里都是一群土共份子在叫嚣,没有资格享受言论自由”,是有点道理的,大家都有点鬼鬼祟祟。

    目前,我仍然是黄世泽君的通缉对象,在他博客的土共通缉令上,虽然暂时撤销了对我的通缉,但只要这个博客一重开,通缉令就又将生效。他将支付酬劳,给予任何可以拥有我个人资料的人士,在网上公开。

    这招文革式的发动群众斗群众(加以物质利益奖励),确实厉害。所以目前,作为一个被批斗的反动份子,我只好乖乖收声,不能乱说乱动。只能以匿名的方式发言,并且不承认说过任何话。黄世泽君不愧是搞网上群众运动的老手。

    在黄君的土共通缉令上,我被安了两条罪名,第一,是通宝君的盟友;第二,来自中国(估计是指来自内地的意思)。

    第二条罪名,我没什么话好说,在这个博客上,我一直以内地人士,内地背景自豪,来惯的人都知道。内地人士不是黑五类,也有说话的权利。

    至于第一条罪名,我要说,我不是通宝的盟友。他是谁,我不知道,在黄世泽君发出对通宝君的通缉令之前,也从来没有看过他的文章。我对他说的事情也不感兴趣。

    然而,我看到那条通缉令后,并且通宝君真的因此关博后,有一种愤怒和愤概的情绪。看到一些很应该被珍视的原则被如此踩踏,就如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看到有人施暴的那种愤怒。

    我写那篇抗议文章时,也知道可能有这种后果,会被入了魔道的人追杀,因为你无法和他讲理,他的眼里只有斗争,凡是不附和的,都是阶级敌人。对此,我们在中国历史上已经见得太多。知道会有什么样的逻辑。

    来这里的朋友会知道,对于这个博客,我一直有停写的想法,只是无法想出有什么样体面的方法来结束。

    那么,以反抗网络暴政的方式,轰轰烈烈结束,就如烟花般璀灿,那也不枉一场。

    这是我写那篇抗议文章的初衷。

    楼上的兄弟姐妹,很多人建议,把这里化为一个私博,只对个别人士开放。

    我不同意。

    因为,那样就等于投降。就等于让一些任意残踏一些神圣原则的人胜利,等于让邪恶战胜正义。

    如果连公博都不能写,那私博还写来干什么?岂非脱裤放屁,多此一举?

    对付霸道,最好的方法就是王道。

    真正相反,我认为如何抗争下去,维护网络上自由、平等、开放的空间,还必须回到网络的基本原则上去。

    把这个博客变成公博,扩大作者群,使一切人肉搜索,政治打压等现实政治中的黑暗手段,在网络这个空间和净土中失去作用,换大家一个干净的空间。

    我需要同盟。

    我将起草一份声明或宣言,表达上述的看法,对一些网络上暴力欺凌行为表示抗议。我希望能得到网友的联署。

    这份声明,在得到更多人的意见和同意后,将在国庆以后,在这个博客贴出。

    为什么要在两个月后才能贴出?

    第一, 本人国庆前工作比较忙。

    第二, 这个博客也需要一些时间,完成IPO的步骤。

    第三, 最重要的,由于导致通宝封博的皇后码头何来女士法律费用纠纷事件仍在发展阶段,我希望等这件事过后才张贴。我希望黄世泽君能明白,这里在乎的,不是一些现实政治的争端,而是一些更高层次的原则问题。基本上,本人对香港时政没有兴趣,从不关心,更从不想涉及什么混水。

    这是我大致的想法。

    回复删除
  17. 量子兄,你個 blog 係我睇個咁多個之中其中最有內容嘅一個。唔好放棄。唔係真正統戰嘅話,無需要理會 d 無聊人士。

    至於黃世x 嘅追擊,如果佢對你會有現實人身威脅,實在要提昇呢件事,以警其他香港知名博客。呢個人周圍搞事,好多人都有聲音,網上動員唔係無可能。facebook 或討論區或傳媒討論,可能係其中一 d 方法,當然要你感覺 ok 先會做。

    至於聲名 / 簽名,我個人當然會支持。

    黃生個 blog 好似有寫財經,幾令我為眾多財經博客有 d 疑慮。

    回复删除
  18. 天...從此又少一個有質量的blog看了...
    當cd-rom這麼久,現在才想加入friend list訂閱恐不是不大可能了
    希望量子有天會考慮再重開此blog

    回复删除
  19. btw, 你有無寫火星下啊??我一口氣用一個下午睇完你整個火星,希望有個ending, 心癢難治,拜托拜托~:D

    ---秋笔,不是写了上下吗?地球那篇,当然没写。

    老实说,你恐怕是我第一个听到说看完的人了。这样说来,你可能是第一个读者了。

    你有什么评论?如果说了,我会很感激。你应该看得出,这是我真正花了心血的东西。

    回复删除
  20. 睇左世澤兄個扑,原來你係土共人士,被人通緝,真係傷透了小弟的心!

    回复删除
  21. 待我也來爭第一!

    唏,你的火星故事,我想我才可能是你的第一個讀者呢。你忘記了?

    回复删除
  22. Goethe : "如果回歸實用主義,最後係建設制度方面仍會以「實用」為原則之下,制度仍然缺乏政治穩定,或現代政府所需要既一致性。最後,新問題必然會再次導致唔穩定。"

    A 君係 a 部門話事人,B 君乃 b 省一把手,同屬 "公子黨"。

    a 想在 b 建一所化工廠 / 水電站 / 天然氣儲存庫 / NIMBY (勿起響我後欄) ... 的設施。A 遊說 B : 起左,只會提升 b 既 GDP,而 b 地 GDP 既提升,可促進全國 GDP 既增長,既助保八,更助 B 君你升官發達。a 部門將呢個項目注入直屬國企內,對其股價,盈利,A 因此可獲分紅,全受惠,這項目上馬, A 與 B 同可獲益,大家既利益一致。

    B 自行計數 : A 無老點我,這項目可上馬,但環評呢關一定過唔到,b 省百姓一定嘈到拆天,群眾事件可預見。B 再 諗,除非先斬後奏,強行徵地,整左地基,... 先製造既定事實,令這項目非繼續不可,環評報告呢 ? 咪後補囉,反正環境已遭破壞,收復唔到,奈得我何。

    胡溫知道 A 同 B 諗乜後,公告天下,GDP 增長率,再唔係考核 A 同 B 既唯一標準。That's all。

    類似 A 同 B 既個案,重有好多好多醞釀緊。

    胡溫公告 GDP 增長率,再唔係考核官員政績之唯一標準後,制度好似改左,使 A 同 B 既利益再不一致,雙方存在博奕關係,而博奕的結果,理論上對 b 省的環保,人民健康,及長遠 ( 即後果會等到 A 及 B 任期完結後至出現 ) GDP 增長有利,不過 A & B 再不能因這項目上馬,能預先計算可從中受惠多少。

    實情係咪咁呢 ? 好懷疑。

    科學刮錢觀之精髓,在於 (i) 不讓一個利益集團玩晒,或 (ii) 不同利益集團之行為若一致,各利益集團之利益可被 maximized,而 (i) 及 (ii) 之博奕行為與大眾的整體利益,完全對立。

    即係,將一個利益集團強行拆開做最少 3 個,再改動遊戲規則,令呢 3 個集團既利益存在衝突,逼佢地持續博奕。目的 : 遊戲規則只要設計到佢地肯持續博奕,大眾最終有所選擇,或官民利益不再必然完全對立,使 "可持續刮錢" 不再流於空談。

    科學刮錢觀這個大原則被黨正式接納,白紙黑字詔告天下後,內地不少遊戲規則好似根據呢個理念改動過。然而,各地群眾事件,打壓維權行動/上訪,環境污染既報導愈來愈密 ... 越來越讓小燦覺得,各利益集團之利益,表面存在博奕關係 (例如煤、電網、電廠 3 大集團; 941、728、762 三大電信集團 ) ,但各集團互相博奕之結果,卻與民眾之利益愈趨對立,去到零和之必然關係。

    回复删除
  23. 聲明先,無特別指某君,似佢作風既唔止一位,中外網民不乏這類人。

    講多次,而家係歸納緊一樣個人觀察,並非特別針對某人。

    如果這類人於其 blog / twitter / ... 中點名指某目標人物既言論不合其意,再標籤佢為土共、納祽、... 並公開要求對佢既目標獵物進行人肉搜索,這類人通常不會同時響目標人物個 blog 度留言,話佢對目標人物有意見。目標人物無睇 / 訂閱開佢個 blog,又點知原來佢咁睇自己 ?

    不同意目標人物某些博文觀點,或覺得佢寫既野有誤導讀者之嫌,但唔直接響個篇文章直斥 / 指正 / 反駁,被佢點名 "追殺" 個條友未必知原來你寫左篇文觸動左佢神經個 bor。

    這類人對目標人物缺席審判。

    也曾遭 "缺席審判",要篇文刊出成年後有街坊講起至知。

    知左,哦。fullstop。對 "缺席審判",一向不予理會。I write what I believe,not what you want to perceive,用不用事先比篇文你過目先公開登出 ?

    呢類人有個共通點。一方面佢熱愛公開邀講大眾對異見者進行 "起底 / 人肉搜索",兼試用各種途徑投訴異見者,著其噤聲。然而,呢類人自己一旦被起底,例如個人資料被擺上 "網絡大典" ,會非常著緊,出律師信要求刪除有關佢既資料兼公開道歉等行動已算小兒科。

    己於不欲,先施於人,人之常情。

    回复删除
  24. xiao zhu,

    你没说你全部看完啊。我知道你看了。但一直怀疑有没有人能有耐性全部看下去。

    回复删除
  25. 量子,

    多謝你的邀請,但我不打算定期再撰文。

    要寫一篇過得自己既文,自問至少要再花三年,讀通一些經典,兼且自己有興趣,留意開既 topic,練乙錚、greatsoup、會計仔、goethe,其餘七位你邀請的及量子先生都寫得比我深入,到肉,無謂浪費大家時間睇我 d 垃圾。

    回复删除
  26. '洪子说...

    天...從此又少一個有質量的blog看了...
    當cd-rom這麼久,現在才想加入friend list訂閱恐不是不大可能了
    希望量子有天會考慮再重開此blog'

    我也是長期只看不Comment的, 恐怕沒資格加入friend list訂閱了...量子保重

    回复删除
  27. sigh 希望你個blog + 名有日重見天日,如果你是土共,我只可以罵他一句法西斯走狗吧~ 以后又小一個blog 了,希望IPO 成功.

    回复删除
  28. 啊,有關小說, 老實說, 我不算看了很多書,所以不太敢說.不過我好中意你達賴喇嘛在火星出生gei meaning, 好有utopia feel. 不過后面中國內亂/戰爭好像扯得有點遠了~不過我都hai 覺得好睇,因為有內容,有research 過,也有對人與人間的意義.

    回复删除
  29. let me say something more,剛剛花了30mins scan "小人" gei 文章.我自己無寫野,但總算認識幾個有料有文采gei高人,我只可以講一句,何苦要為一個無料gei人廢自己武功lei?請你三思la

    回复删除
  30. 量子兄:
    我不寫博客,也少看博客,你的文章是少數我會閱讀的。
    周保松 致意

    回复删除
  31. 剛才看過香港網絡大典,其人之劣績罊竹難書,用不著為這些人廢Blog。

    其實你的Blog是有資料性,又兼具思考性的文章,在香港來說,真的很少。

    對於中國歷史的東西,我雖小有研究,但要運用自如,因為沉迷財經股票的關係,所以我相信沒十年的時間也不行。你卻做到了這一點。

    寫資料性的文章是非常痛苦,如要駁倒別人,需要找更多資料支持,不像吹水般這樣易。

    所以如果仍有能力的話,可以多寫一點,給受們多學習,好嗎?

    回复删除
  32. 谢谢你,周教授。

    但贵系某些学生的作风真不敢恭维了。

    回复删除
  33. 這幾天事忙,沒有天天上來看看,沒料到前天上來一看才知道大件事。心中實在意難平,幾欲淚下。世澤君的所作所為早有所聞,但其變本加厲到這個程度,不是「入了魔道」幾個字可以解釋的。我覺得他可能有病,躁狂症之類,認識他的人能否勸他看看醫生調理一下。他的blog,瀏覽一下都覺得不安,很明顯是有心理病的人啊,多可憐。周保松先生具名聲援量子,真是中大的好兒女,陳特的好學生,有血有肉的讀書人。但我最關心的仍然是:能不能安排世澤君及早求醫呢?他真的是病了,大家勿掉以輕心。這件事不能就這樣算數,量子不能就這樣消失,請大家各自做一點事,為量子,為公義,也為了世澤君的健康和情緒。梁文道是認識世澤君的,能否幫手介紹個醫生呢,在你百忙之中???

    回复删除
  34. 量子:

    如果因為寫 blog, 而導致你日常生活受到打擾,就不如停寫.

    設想梁文道,沈旭輝等人,如能他們找到方法徹底地隱藏身份發表見解,寫出來的文章,肯定比現在的,有趣十倍!

    我相信你會找到方法,亦相信你會有技癢的一天, 東山再起.

    感謝你過往寫出來的文章,向我們示範什麼是宏觀的視野.

    夏蟲不可語冰,知名博客ma, 就讓他和他的支持者, 沉溺於自己的淺薄吧!

    祝 生活愉快

    回复删除
  35. 希望真的可以有人接手吧~

    回复删除
  36. since my name is called upon... :)

    1) IMHO what this 'well-known blogger' did violated the very basic ethic and etiquette of the internet, and also that of freedom/democracy, something (i thought) he claimed to fight for.
    i despise FQ like that, even if there might be things in common in what he claimed to believe and what i believe.
    therefore, i am willing to step in, e.g. by putting my name on or other means.
    i put this as a very strong statement, i.e., even if i agree with everything he said and disagree with everything you said, which is hardly the case. what he did is in principle WRONG and very LOW.

    2) i do not fully understand what your "IPO" means. if it means putting my name and double posting some of my posts, or helping with administrating the site (i don't think there is much to administrate though). that is fine with me.
    but as you know, my productivity has been very low for the past couple years. i did not have the energy to write something of the quality i would be satisfied. all i did in my own blog was cross posting something i read to show that i was "still there".

    3) i should reveal my personal opinion on the case of "legal aid"
    a) i do not, in general, believe in 'conspiracy theory'. the HK govt is such an immense bureaucracy, it is unlikely that this coincidence in time of "fee collection" is due to some govt conspiracy. but i admit one never really knows.
    b) however, the govt is responsible for this insult because it did not act earlier. as a tax payer, i would like to see the govt chasing for any fee at a much more efficient way, eg 12-18 months earlier than it did in this case
    c) as a taxpayer. i believe the govt should collect the balance. as a citizen, i think the lawyer(s) overbilled the govt (and perhaps generally to everybody as well). the govt should have negotiated more for the fees.
    d) regarding Ho/etc's legal aid, it is clear that Ho/etc understood the consequence when they started this law suit. so they should shoulder the fee.
    e) i understand that Ho/etc are not alone in their cause, so it is fair that people who support Ho/etc donate for their cause and shoulder the fees. If they do not, they are the real hypocrits.
    f) lastly, i do not support the cause of Ho/etc, as i blogged before. but that is just my personal opinion. i would have supported them, had the "pier" been a more architecturally worthwhile structure, like the previous structure which was demolished by the colonial government some 100 years ago.

    回复删除
  37. 原本想說服博主繼續走下去,“收皮”自刎之舉決非解決方案,所謂薪不盡火不滅,路人皆知。有人想本港網絡“和諧化”,至少達到其耳根清淨和諧的境地,對異己進行打壓或發表針對性言論,更肆意無的放矢,大施網絡追緝令及連坐法,對被他定罪的“罪犯”“疑似”有一定關係的人連帶受刑,大玩“網絡政治”,其手段可謂與“土共”殊途同歸。當被追緝人士一個一個“收皮”,始作俑者定當更放肆,自此發表網上言論者動輒得咎,破壞這片彌足珍貴的自由空間,實在令人惋惜!

    然而讀畢博主8月10日補充資料後,明白與其耗費能量抗衡“瘋子”喪舉,不如想方設法轉化現狀。但IPO之設想並非不行,但非萬全之策。要知數人共持一博,比一人寫數博難!受邀人士本身各有地盤、身懷絕技,其做人做事作風、對社會議題的看法不一(甚至可能互相矛盾)。本人以為管理共同博客必須有共同理念,組成一個團隊,方能發揮團隊精神,達到和而不同之境;就算各有識之士不吝定時交稿,也不確保可以發揮獨立在各自地盤鳴放的效果。

    懇請博主想想1+1大於2的點子。如沒協同效果,則IPO的意義何在?

    另外,本人不會叫“黃X澤”收皮,皆因作為其博客的讀者,定時追讀其言論(平心而論,其人雖頻發膠論,但瘋子總有一刻清醒的時候,本人樂意閱讀其任何意見!)作為免費娛樂,何樂而不為!不過作為其師妹,在學時偶聞其出位瘋行,惜未及制止或協助將之送往治療,致使此君現在病入膏肓,造成博主虛驚一場,在此表示歉意!

    回复删除
  38. To 匿名

    承蒙惠賜寫博一席,感激莫名。

    因一篇文字,而令一一名博由公轉私,甚或招賢續博,世事之奇,匪夷所思;變幻之快,令人驚駭。近日連文書往還,也多以匿名互稱,相見無雜言,莫非真的變了天?為自保,吾從眾,不以名字示人;見諒。

    有些說法,權力是某些人對他人產生預期效果的能力。看來,有些人真是擁有令人改變行為的能力,令預期成真。一直以為教育是以人影响人的神聖事業,原來媒體寫手才是真正擁有令人改變行為的能力的專業。想起快要有機會加入這個專業,不期然有接近權力的無限亢奮,又驚又喜。

    台端博文,一向言之有物,分析有理有據,自成一家,旁人未能輕易取代(真心話,非套語),是故結業告示一出,眾皆婉惜、勸止。現在更出榜招賢,條件雖辣,看來是去意已決。其實殺敵就算要在上甘嶺,也不必效法董存瑞,未知以為然否?

    在下僥倖獲邀,但缺點太多,恐不乎厚望:買書多但讀書少;年齒長但識見薄;好大言但胆子小;有原則但缺立場,(下删128字) 。不過,旣蒙青眼,臨陣退縮,有失道義,自當盡力。惜能力有限,俗務纏身,脫稿、誤點、失約難免,先此聲明,勿怪。為對台端打氣、聲援,兹值穆勒<論自由>一句互勉:

    「我們永遠不能確定自己所奮力壓制的看法是錯誤的,即便確定了,對它的壓制,也是錯誤的。」

    無名
    (will e-mail separately)

    回复删除
  39. 請問以前的文章還有記錄嗎?
    如果有,可以打包出來讓你的文字不致失傳嗎?
    謝謝你為大家寫了那麼多好文章。

    回复删除
  40. "那个贴子,是我主动撩他的。如果他不出通缉令,恐怕我会一直写下去,撩他出令。8月6日以前,从新疆事件开始,我就一直在主动撩他。放在过去,是惟恐避之不及的。"

    恕我直言,看不懂這一句,甚至一整段。

    因為網絡恐嚇勒索,影響到現實生活,因而有所取舍,是可以理解,值得同情的。
    其他的,是否畫蛇添足了?

    p.s. your blog seems to cause a lot of problem when viewed from a proxy server (i.e. inside the GFW). so i had been using blog aggregators/readers to read and the site is very unstable to reach directly (if via TOR/proxy), or to comment/etc.

    回复删除
  41. 我們都中了"潛伏"的毒,斗智、轉圈看似愚蠢(阿邊個邊個你咪話我俾人擺上枱嘅?)實則用網絡實習而已。

    不瞞你說,今日的補充當日已曉。

    嘿嘿...有趣有趣。

    回复删除
  42. 此等網絡暴力,豈能坐視不理?

    我建議由量子牽頭,草擬一份"反網絡暴力宣言",我們聯署,並在自己的博客上置頂一星期,以作抗議。

    如果有其他有識博客想加入,可以電郵給量子,如果網主認可,大家一齊在博客上發佈宣言。

    這樣做可以化避動為主動,將一次網暴事件,成為大眾反思、討論的開始。 豈非美事一椿?

    其他七位朋友意下如何?

    回复删除
  43. 世澤君打從中學始,已有投稿癮,雖然如現任《信報月刊》總編文灼非所言,「刊登率不高」,但顯然是從小已關心時政,想以筆搵食,置諸香港社會而言,此君算是難得的異類。有時在報上讀到他的文章,雖立論不算洞見,辭鋒偶見滯鈍,但仍屬有板有眼,四平八穩。像他這樣一個非典型宅男,立志以投稿為生,且在多項社會議題均有評論,是難得的。只可惜心術不正,動機不純,使這個青年走上了歪路絕路。從宅男角度分析,他以人肉搜刮的方法來滅絕異己,雖謂狠毒,卻是典型的宅男網絡行為,利用網絡潛伏的大量宅男憤青來起哄,如食人鯧狂起噬咬獵物。本人認為世澤君此舉另有目的,大家想想,「原復生」、「方卓如」之類紅極一時的筆名,一旦真身顥露,他們在媒體的影響力和地盤愈發增多。「紅猴股評」的網主也多次接受電視訪問......「通寶」、「量子」、「港燦」等化名的網上博客筆鋒勁健,如果有心投稿去各大報章,則世澤君的文章刊出機會必會減少,如以上幾人學原復生歸位蔡東豪方卓如歸位龔耀輝,必可以在各主流報章佔得穩定的地盆,如此一來,宅男的飯碗危矣。所以,要先發制人,讓潛在功敵收聲,畢竟你有正職他沒有嘛,這儲心積慮的一步實在是為長期飯票籌謀,宅男才三十出頭,還得混下去呀。所以量子說宅男想一統天下,排除異己,是太抬舉了,究其實,搵兩餐啫,既然寫不過你就搞臭你嘛。

    回复删除
  44. 我支持聯署行動,只是量子未必願意牽頭呢。

    回复删除
  45. 得知黃世澤把你視為土共並在網上公然恐嚇你封筆(http://martinoei.wordpress.com/%E5%9C%9F%E5%85%B1%E8%BF%BD%E7%B7%9D%E4%BB%A4/),我感到非常憤怒.

    我看了你的文章一年多,一點也不覺你是所謂的土共.此人的行為已超越文明社會的底線,為法治社會所不容.

    我已經把該網頁的連接轉寄香港警方,希望會他們會立案調查.

    TSQL

    回复删除
  46. 睇左世澤兄個扑,原來你重發表如同納粹黨嘅言論,好過份呀!納粹黨殺左好多人架!

    http://martinoei.wordpress.com/2009/08/06/%E7%B4%8D%E7%B2%B9%E9%BB%A8%E7%9A%84%E8%A8%80%E8%AB%96%E7%82%BA%E4%BD%95%E4%B8%8D%E5%8F%97%E4%BF%9D%E8%AD%B7/

    回复删除
  47. 燦,

    問題唔係「缺席審判」。問題係,佢代表到咩﹖就好似早輪「呂智偉」之流出現時,我都話,我對「呂智偉」冇興趣--有興趣既係,「呂智偉」既想法代表到幾多人,或係咩社會/政治脈絡之下,「呂智偉」先會出現 (well,所以,雖然我唔太鐘意呂大樂既「只講不做」,但係我同意佢最近幾篇文個「社會學家」觀點)。

    今次事件都係一樣。你見到好多所謂支持民主既人,都認同黃世x既行為。

    見到衣d言論,你就要諗,好多人平時開口埋口講要「保障言論自由」,或「反對廿三條,反對以言入罪」,最後原來係點﹖梁文道講既「不可逾越的底線」其實係唔存在﹖

    當然,你見到黃世x同個邊有人提到伏爾泰句維護自由權利既「名言」,咁其實有好多個問題要討論。講幾樣算。

    1. 首先要講既係,伏爾泰冇講過個「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衣句野﹗

    衣個「回應」,已經講完。多謝收看。

    即係,燦,你係我邊咁耐,都知伏爾泰其實冇講過個句野麻﹕我都耐唔耐回帶quote李敖,指出句野其實係後人對伏爾泰思想既總結。頭先睇wiki查多次睇下有冇source,咁比我查到﹕http://en.wikiquote.org/wiki/Voltaire

    (自己搵misattributted個欄。當然,唔駛睇wiki,其實真係睇過下伏爾泰既介紹都知喇。)

    2. 我唔知伏爾泰幾時講過言論自由要有個「互相尊重捍衛對方言論自由權利」既前提。不過,要亂拋書包(ie,亂九咁up),其實應該講J S Mills。

    其實上面有位人兄講過下MILLS。咁偉大既哲學家mills係佢本鉅著On Liberty入面,對行駛自由/限制自由提出左一個好重要既原則﹕harm principle(HP)。HP大約係指,只要我既行為唔傷害別人,政府或社會就唔可以限制我既自由。衣個原則,亦都係近代自由主義既起始點。

    當然,點解Mills會咁講﹖wiki好似冇講(well,其實係我懶,冇check wiki,所以係「好似」...),咁我講。HP背後既理念其中一個源頭係來自英國偉大既懷疑論傳統﹕我地唔可以確保一個思想係正確,所以每一個思想都要得到討論,先可以得到證實(類似上面個位人兄quote個句野喇)。而只有係冇限制既言論自由之下,透過思想交流驗證每個思想,社會先有進步。近代karl popper雖然對言論自由有唔同睇法。不過,佢既懷疑論亦導出守衛open society既結論。

    3. 當然,HP背後有好多問題。例如,點先為之傷害﹖點先肯定做成傷害﹖又假如,我唔知我既行為會做成傷害,你又有冇權禁止我既行為(燦,你應該睇過我講過之後點拉落去現代經濟學喇。咁,衣度就唔講喇)﹖

    4. 上面既問題,實有好多人quote九唔搭八既「例子」。冇記錯既話,係黃世x個邊都有人提出德國禁止納粹言論既例子,試圖引證言論自由唔係絕對,希望透過德國例子黎到justify佢地既行動(好似咋。因為佢個邊太無聊,冇詳細睇。我都話,我對現象既興趣多於某個體)。

    咁,衣類偷換概念,或,走火入魔就唔好理喇(幾條友圍埋係blog吹水既「決定」就可以等同德國整個民族反省下既決定﹖我搵幾條友一路打麻雀一路吹水又可以代表民間社會「通緝」你﹖)。重要既係,你要拋書包講言論自由,就唔該搵返個對題既人出黎講。

    你要quote伏爾泰,我駛唔駛quote孟德斯鳩﹖再唔係,不如quote下chairman mao,講下言論自由都要有個「合乎某些人意見」既前提﹖

    5. 講返正題。其實要亂拋書包講「互相尊重」衣個前提有幾無謂,可以好簡單就講完﹕大家去睇下國際人權公約第一條講咩。

    睇完,講完。

    唔搵既話,quote比你﹕

    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 They are endowed with reason and conscience and should act towards one another in a spirit of brotherhood.

    再唔係,第19條係咁講﹕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 this right includes freedom to hold opinions without interference and to seek, receive and impart information and ideas through any media and regardless of frontiers.

    "born free"。你唔同意,去推翻聯合國,唔好搵我。

    6. 如果唔亂拋書包,要解釋既話,其實要好詳細。不過,簡單講既係﹕人權,包括言論自由,其實係natural right,係與生俱來。我地既自由,唔係交換,唔係賜予,唔係有條件,或唔係由其他人,例如「共產黨」、「社運人士」或「網上言論監察者」決定。

    當然,「共產黨」就肯定唔會咁理解咩為之「人權」喇。

    7. 點解人權係與生俱來﹖好複雜。不過,將Mills同人權宣言再同「互相尊重捍衛對方言論自由權利」比較,其實有幾樣好簡單既含意。

    衣幾個含意,係以邏輯推出黎。係米可以反映到某些人既意識形態,或佢地根本知唔知自己所講既野會導致下面既含意,就你自己估,我冇興趣估﹕

    8. 「你唔尊重我既權利,所以我都唔需要尊重你既權利」可以導出,係最低層次既層面係,我有權「通緝」你;較高層次既係,大家可以以暴易暴;最高既國家層次係,美國佬緊係有權打你回教佬。

    希望大家唔好當我亂up。理論上,Mills既HP亦同Just WAR既問題﹕美國打伊拉克,其實就有係用左衣個理由作支持理據。

    衣點,完。

    9. 「互相尊重捍衛對方言論自由權利」係前提的話,就證明「人權」原來唔係「與生俱來」。唔係與生俱來都冇所謂。不過,究竟點先為之「互相捍衛」﹖咩為之言論自由﹖我要鼓吹通緝或屠殺土共,又係米「互相捍衛」言論自由之後先可以講﹖係米你唔捍衛我既自由,我就有權斬死你﹖

    10. 上面個點有多少亂黎。不過,所謂既先決條件係緊要。用個簡單例子。如果言論自由,或一般既自由係有某種「互相捍衛」既前提,咁我地以後係米要禁止陳啟宗講野之餘,再加剝奪佢終身政治權利﹖我地見到譚耀忠九唔搭八,兼且話香港議會太嘈太多批評,咁我地又係米又可以剝奪佢既言論自由﹖

    係既話,唔該所有聲稱自己支持民主既blogger或xanger,大聲講出黎post埋係個blog度。

    當然,要再講既話,對「土共」如我,係米要剝奪我既投票權﹖可以「通緝」,點解唔可以「剝奪」﹖咁究竟某些「違反前提」之後既「行動」,背後有咩「理據」﹖


    ~goethe

    回复删除
  48. (頂,一個POST既話寫爆字,下面繼續)

    11. 講到衣度,我諗起早排返大陸吸毒,之後被判14日拘留班人。當時,好多人話佢地抵死。我係自己個邊好簡單提出,衣個世界係有人權,無論係犯法定咩都好,係有基本權利,有所謂既基本尊嚴。當時,好似某些所謂支持民主或人權既人都係佢地自己地頭咁講。而家,同樣既人,已經宣佈剝奪某些人既權利。

    12. 因應返以上兩點,假設權利唔係絕對,真係有某些情況下應該要剝奪某些言論自由既權利。咁,我地都應該思考戴耀庭經常講,法律上既「合乎比例原則」。而我口頭上唔捍衛你既權利就要比你係現實上通緝,就好明顯「合乎比例」--係某些人眼中。

    13. 當然,所謂既「合乎比例」,其實而家法律上都有。例如,歧視既言論係犯法,當中有某些罰則有機會「剝奪」我既自由。不過,當中既懲罰係通過社會討論(理論上有喇)以及法律既形式裁訂,究竟某人有冇違法都要經正式審訊,而唔係圍威喂攪掂。

    14. 當然,你唔好用上面衣點黎到講,咁即係「人權或權利係有前提」。你咁講係攪錯人權個邏輯﹕個邏輯係,大家一出世都有若干人權。因為某些原因,我地先可以係社會上「剝奪」你部份權利(可以係因為風俗,可以因為法律,可以因為某些原因喇)。不過,我地假定,每個人一出世係享有天賦人權,當中冇人可以係我出生前就訂下前提。

    15. 當然,如果你偶像係chairman mao或Hitler、現非州土皇又或古代帝王,上面講既人權就同你冇關喇。至於你話要學術討論,就,算喇,我唔識,唔好同我講。當然,如果你要講毛主席既血統論,或你知道有衣樣野又想講,米講囉,衣個「前提」幾好丫。

    16. 最後,補充。見到周保松先生係度。咁我原本想再寫得衰d。但係,周先生令我醒起,中大都仲有慎思明辨既人;佢企出黎,亦都令我知道,中大仲有正義既人。所以,我其實已經好客戲。

    我原本想話,「我一路都同人講我支持社運人。因為,就算我唔同意佢地既意見都好,但係佢地能夠引起社會討論,咁係好事。不過,而家我會將社運人既立場等同黃世x既言論,以後對所有社運人改觀」。咁,而家我收返衣句,以及其他想講但未講既說話。

    17. 真係最後。

    最近睇緊余杰既「從柏林圍場到天安門」,其中有章余杰提到,當佢睇返德國睇返納粹掘起既歷史時,佢感嘆道,早前大陸楊佳案發生後,大陸官方責任當然最大。不過,網民拍手反應叫好,亦令余杰感嘆。

    余杰有一句,照quote,大家自行詮釋﹕「我們固然要譴責造成楊佳殺人的社會背景---即公權力對普通公民的肆意凌辱與傷害,但這並不意味著應當為楊佳針對並未傷害過他的普通警察的殺戮而叫好」。

    當然,我會加多句﹕就算楊佳針對「傷害過他的普通警察」進行殺戮,都唔應該叫好。以暴易暴,又或,係未經法例之下既以暴易暴,我地應該贊同﹖

    用衣度第一個留言既說話,「公义,多少罪行以汝名而行」,或,the path to hell is often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當然,supposed there is good intentions,喇.

    18. 真係最後。其實我既「目標觀眾」係燦燦同幾位睇開我個邊既人---寫到咁長,同寫成咁既風格,一般人應該頂唔順。

    咁,橫掂都係,加多句﹕我之前個post提到既「佢地同而家既右派市場主義支持者一樣,只重目的,不重手段」,其實我係特登寫錯﹕傳統意義上既自由市場主義者,只講手段(競爭),不講目的(資源分配)。不過,香港就掉轉,所以我先特登咁寫。所以,要留意呢。

    19. 最後,量子,如果你真係睇衣個post又睇曬,咁係度講聲「抱歉」,我唔諗住會再係自己邊寫野,所以先係度打字。

    咁,煩埋你衣次,我之後應該唔會再打字架喇。睇見自己打左兩個鐘字,都覺得自己好戇居。

    20. 終於齊頭,夠數。完。

    ~goethe

    回复删除
  49. 量子,

    橫掂唔寫野,咁唔駛比面你:p,整多段臨別陣言,同你「劃清界線」喇。呵。

    ********
    記得係約一年前,我係度留言大約提過,我唔會係度留言,因為我認為冇必要同你討論。個次之後,直到衣兩日先開始留言喇。

    咁,我唔記得當時有冇解釋過我做咩咁講,甚至我都唔知你有冇回應過喇(....你個排好似洗blog,同埋個排我冇睇衣度.........)。不過,如果要解釋的話,我會提出兩個重點。

    第一點係,你已經有一套完整既思路,(係多數情況下)有清楚既假設,知道自己既思想框架,知道自己既立場。而我認為,我同你既假設唔同,而該些假設並不可(於網上)分高低,或以網上平台作討論。所以,因為大家唔可以有共同討論起始點,我認為冇必要留言。

    第二點係,正如你自己所講,你愛國,崇尚英雄,甚至帶點國家主義浪漫色彩。係衣個假設下,你多數既文章,亦都以「促進國家發展」為首要考慮因素。為左發展,你某些時刻認為可以犧牲個人,或將個人權利放下(係討論王千源、三鹿奶粉、以至六四等問題都比我有衣種感覺)。不過,可能因為你愛國或其他原因,你有時既討論基準會轉移,會由國家轉為人民,認為個人權利應該為首要基準。所以,因為我拿唔準你既觀點(或,坦白講,我認為你係某些時刻矛盾),我亦都認為冇必要留言。

    不過,你有自己既思想體系,願意交流(雖然,到衣刻為止,我都唔認為可以成功--「成功」既意思係,通過討論,改變你對某隸事既睇法。)。所以,係衣兩點上,我或好多人都唔會認為你係土共,亦都唔會將你等同於某些人。

    講完廢話。

    最後,take care喇,覺得煩或戇居就真係唔好寫喇。

    不會再見喇。:p

    ~goethe

    回复删除
  50. 就算根據黃世澤的土共追緝令,量子係土共人士,雖然小弟十分傷心及反感,但對於量子嘅言論自由,還是要保護的.

    回复删除
  51. Goethe兄,久違了。

    你的文章,我受益了。提出兩點觀察,請你指正。

    1. 在第(7)點中,你提及權利是natural right,是人與生俱來的。如果有人問:為什麼是人,且僅僅是人,天生便有某些不容侵犯的自然權利?理由是什麼?

    然後又有人會問:「權利」這一概念是西方的產物,中國傳統從來沒有natural right or human right這個概念,既然權利具有普遍性,適用於所有世代所有人,為什麼中國幾千年文明,卻沒有發現這與生俱來的東西?理由是什麼?

    我的意思是:訴諸與生俱來,未必是論證權利最好的進路。(就思想史發展來說,自然權利的早期,其實有神學背景,假定了上帝是權利的授予者。)

    如果換一種思路,例如說:人作為人,應該享有一些權利,因為這些(道德和法律上的)權利,保障了人作為人的一些根本利益(fundamental interests),其中包括思想和行動的自由。我們將這些利益好好闡述出來,讓所有人見到,從而明白權利的重要性,會否較「天賦」來得好一點?

    2. Mill提出的傷害原則的基礎,訴諸的不是權利,而是他所說的效益原則(Principle of Utility)。簡單點說,傷害原則的道德基礎,是因為長遠來說,能夠極大化社會的總體幸福。他是從社會整體的好的後果,來支持言論和思想自由。

    Mill的論證,有個危險:如果在某些情況下,某些人的言論自由肯定導致不好的後果,為什麼不可以限制這些人的自由?原則上是可以的。

    以個體為基本單位的權利觀,其實很想避免這個問題,因為權利的道德基礎不在於社會整體效果,而在於它保障了個體的一些根本利益。這些利益只屬於該個體,不可以量化為人與人之間的簡單加總。(John Rawls, Ronald Dworkin, Robert Nozick都是這種思路。)

    總結:要論證言論和思想自由,可以有兩種頗為不同的進路。當然,這兩種進路,都可以接受傷害原則作為一種指導原則。

    保松 


    補充1. 我是這個Blog的普通讀者一名,以真名參與討論,因為實在沒必要隱藏什麼。請各位萬勿將我和我工作的機構及其他東西聯在一起。這沒必要。

    補充2. Gothe兄對量子兄的兩點觀察,我有同感。但這也是有趣的地方,因為可看到不同的看事物的觀點。

    補充3. 思想和言論自由,是香港社會的基石。網上網下,我輩都有責任好好維護這個權利。這比我們所有政治觀點的差異,都來得重要。我相信,這是那一方,都會同意的吧。共勉!

    回复删除
  52. 量子兄:

    自個幾月前開始,一直都有看你的blog,因為覺得你寫得好,有自己的見解。但就你這次被網絡通輯事件的處理手法,我頑為失望。失望有二:

    一)發表縮沙聲明: 你出這個聲明,等於完全否定你自己過去所寫的東西. 既然你認為自己是對的,為何要向對方應低威呢!

    二)關博: 別人要求你關博你就照辦如儀,我的感覺是你那麼快便屈服於人前,連你也不尊重自己,誰人還會尊重你?

    無論如何,如果你認為自己真是不對的話,那我無話可說,我當沒有帶眼識人吧. 但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對的話,我認為你不應就此關博,或者將你辛苦經營的博私人化或托付他人。你應該留下來據理力爭,給你自己和支持你的人一個交待。

    回复删除
  53. 量子前輩:

    一直也有看您的博,雖然沒有留言,但一向也是很佩服的。想不到幾天事忙沒有看,竟飛來如此無惘之災,弄得您要封博。我們只是一班剛學寫博的大學生,對網上的事也不甚了了,您自有您的打算,因此我們也無可置喙。我們只希望如周先生一樣,對您一直以來的努力作一點致意。當然,我們也期待您重出江湖的一天!

    基斯@砲台山學會

    回复删除
  54. 不需要特别牵头吧?可以设立一个网站、forum或blog
    一个短短声明。然后大家可以用网名或IP投票联署

    原则很简单:保松君的補充3

    除了一个网络事件,可能会受到eswn、然后是英语媒体的关注。有些人最怕就是国际的舆论。

    ---
    刚才看了一下evchk,其实要公开别人资料也会有法律责任的,比如说,身份证号码。可惜当时受害人姑息养奸而已。

    回复删除
  55. 不需要特别牵头吧?可以设立一个网站、forum或blog
    一个短短声明。然后大家可以用网名或IP投票联署

    原则很简单:保松君的補充3

    成了一个网络事件,可能会受到eswn、然后是英语媒体的关注。有些人最怕就是国际的舆论。

    ---
    刚才看了一下evchk,其实要公开别人资料也会有法律责任的,比如说,身份证号码。可惜当时受害人姑息养奸而已。

    回复删除
  56. fortresshill,

    那你为什么不来这里写?来这里写,你可以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回复删除
  57. goethe,

    我真想把你也加到邀请名单,这样你也有一个地盘了,但你的广东文,实在很难看,很费力。

    这个博客,主要是给中国人看的,不希望造成阅读上的障碍。

    回复删除
  58. 苦瓜兄,

    你似乎对世情和人心的险恶不明白。你才看了个几月。你可否知道,这个博客,不知道曾经删除了多少次?被人围剿了多少次?一个这样的博客,冒怎样的风险,你又可曾知道?你有没有试过被讨厌的人经年不舍地整你,整你的黑材料?你被人调查过吗?你试过被大陆公安围吗?你又是否上过香港警局接受过问话?

    我享受写作的过程,然而,自己觉得最好的文章,都是写完贴出即删的。因为个人笔触多。

    知识和思想从来需要代价和努力。

    缩沙声明是斗争策略,前面已经说了。

    你写来试试?

    回复删除
  59. 不覺得用網名有何問題,你覺得不合適的話,我自己寫罷,大家要是支持抗暴(不單單是針對知名博客),請過我博留言,並各草一篇"反網絡暴力宣言",在自己的博客置頂一星期吧,估計今晚就寫好了。

    回复删除
  60. 貼了,且看多少人支持
    http://makblogg.wordpress.com/2009/08/11/反網絡暴力宣言/

    回复删除
  61. i just went over to that "blog". i couldn't stop laughing.

    he put the requirement for leaving comment as an ISP email address. I had never touched my ISP email (i don't even know the email address/id) since there was hotmail in this world, which was around 1998. i foresaw the problem of being kidnapped by AOL back then. today i can't think of any people i know who still use ISP email.

    for internet idiots like him, i wonder what computer skill he has to track people down via the web. if he does, it must be some other people helping him.

    回复删除
  62. 量子﹕

    我曾經提過,部落絕不是溝通的好地方。要了解一個人的思路,一篇文章並不足夠;要由不同文章對照理解,才可真正了解作者。

    由於部落的特性,越有思考系統的作者越會於不同文章互相參照,因此要理解一個作者的言論或行為會變得更難。正因如此,部份新讀者可能未能了解你的立場、行為、或你所堅持的價值。

    老麥﹕

    原本認為以「網絡維權日」或「靜默」方式,透過滿足禁制言論者的目的,會更能突顯荒謬。不過,支持,貼左。

    ~goethe

    回复删除
  63. 周先生﹕

    其實係你太客氣,睇見我篇文章的前5點和之後的「斷層」都冇特別指出黎。

    不過,我以mills作出發點可以話係出於「策略」考慮﹕既然有人係個邊提到納粹黨不應享有言論自由(即,我地有權限制納粹黨的自由),所以我以mills作起點,代入該「斷言」的思路,嘗試指出那個「伏爾泰前提」可能既含意。

    透過這種策略,即先接受對方的「前提」再討論,可以減少糾纏,將討論範圍縮細。

    當然,有興趣聽聽你說「另一種思路」。你是否想說Rawls的正義論,還是想說「社群主義」那一邊的想法﹖

    ~goethe

    回复删除
  64. 周先生,宣言借了你一句說話,希望你不介意。

    回复删除
  65. Sun Bin

    小弟都係無ISP e-mail.因為唔知,哈哈.有Gmail, 有hotmail,要ISP e-mail把鬼?不過小弟link左呢個blog,所以相信都唔可以係個土共追緝令留言了.

    ”合符條件人士:令他關閉博客,作為通寶的盟友,加上來自中國,將列作追緝對象處理。”

    來自中國是罪嗎?

    回复删除
  66. 量子兄:
    也許我的話你不中你聽,但我還是那一句,做人做事始終要有一點骨氣. 你認為《縮沙聲明》是斗爭策略,但我則認為,明明相信自己是對的,但又要如此委屈向人低聲下氣,還向對方道歉,那麼這個策略不提也罷.

    無論如何,這是你的選擇,但卻令你的一些讀者感到失望.

    回复删除
  67. 我在我的宣言下面加上了其他同道的連結。

    回复删除
  68. i can't type the message here, so i place them in my xanga.

    http://www.xanga/paulymh/709531185

    回复删除
  69. 因為別人的不當言論,改變自己的做法,並不值得。

    這個世界甚麼人都有,不想面對的人及事有很多,現在已遇到,將來或許還會遇到,若每一次都逃避的話,會失去了對來未的信心,還有那份理想及勇氣。

    期待著你重執這枝筆的一日。

    ...

    愛國並沒有罪。為甚麼現在在香港,愛國愛港,被人指責,罵中國政府、香港政府,卻變得理所應當。我們自家的家園,怎麼內里被侵蝕成這個樣子?

    回复删除
  70. 這兩天,我直接在 Martin 的博客裡留言,找出彼此對 civil service regulations 理解之差別。

    他堅持以 strict liability 去闡釋 civil service regulations,我也不想,也不值得花時間在 statutory interpretation 的角度以外與他辯論。

    既然他堅持某個法律角度去闡釋 civil service regulations,並以此作唯一理據去投訴通寶,令通寶噤聲,目的已達,也不知通寶有否還擊 ( 有讀者應已主動聯絡通寶,幫他對 martin 發律師信 ),小燦亦無暇再理會。

    然而,他若再對通寶等作出無根據之誣衊,動輒對其他網民上鋼上線,小燦不會坐視不理。

    回复删除
  71. 各位 :

    網民 M 於其網誌中公開呼籲讀者提供網民 T 之個人資料,任職機構,即所謂 "人肉搜索"。

    網民 T 就此報警,指遭網民 M 刑事恐嚇,再向私隱專員投訴,指網民 M 未經 T 同意,收集 T 的個人資料。

    警方及私隱專員受理嗎 ?

    如不方便公開回應,可私下聯絡小燦 :

    kongchan01@gmail.com

    回复删除
  72. 港燦:

    我相信 T 網誌的其中一個常客,絕對有能力 handle 此等低級法律問題. T 可能出於厚道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摺 blog了事.

    知名博客才三十出頭,一點也不似有強硬後台,就已經去到咁盡, 的確真心.
    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回复删除
  73. " 匿名说...
    世澤君打從中學始,已有投稿癮,雖然如現任《信報月刊》總編文灼非所言,「刊登率不高」,但顯然是從小已關心時政,想以筆搵食,置諸香港社會而言,此君算是難得的異類。有時在報上讀到他的文章,雖立論不算洞見,辭鋒偶見滯鈍,但仍屬有板有眼,四平八穩。像他這樣一個非典型宅男,立志以投稿為生,且在多項社會議題均有評論,是難得的。只可惜心術不正,動機不純,使這個青年走上了歪路絕路。從宅男角度分析,他以人肉搜刮的方法來滅絕異己,雖謂狠毒,卻是典型的宅男網絡行為,利用網絡潛伏的大量宅男憤青來起哄,如食人鯧狂起噬咬獵物。本人認為世澤君此舉另有目的,大家想想,「原復生」、「方卓如」之類紅極一時的筆名,一旦真身顥露,他們在媒體的影響力和地盤愈發增多。「紅猴股評」的網主也多次接受電視訪問......「通寶」、「量子」、「港燦」等化名的網上博客筆鋒勁健,如果有心投稿去各大報章,則世澤君的文章刊出機會必會減少,如以上幾人學原復生歸位蔡東豪方卓如歸位龔耀輝,必可以在各主流報章佔得穩定的地盆,如此一來,宅男的飯碗危矣。所以,要先發制人,讓潛在功敵收聲,畢竟你有正職他沒有嘛,這儲心積慮的一步實在是為長期飯票籌謀,宅男才三十出頭,還得混下去呀。所以量子說宅男想一統天下,排除異己,是太抬舉了,究其實,搵兩餐啫,既然寫不過你就搞臭你嘛。
    2009年8月10日 上午6:42 "

    甚妙.

    回复删除
  74. 這幾天有不少同道對量子略有微詞,大意謂量子面對個別人士的留難即縮沙退走,沒有據理力爭,令人失望云云。本人甚不同意,僅書片言聲援量子。大家都知道今時網絡上流傳極多被人破解的少女自拍裸照,如果有人發動如黃世澤的人肉搜刮方式去找出這些少女的背景資料,包括就讀學校或工作地方和親戚朋友等等,受害人情何以堪?要面對多大的壓力呢?量子面對的情況類近於此,他有一份正職,性質與這個博客毫不相干,如果有人公開量子的背景資料,流傳開去,量子會面對很大壓力,不知詳情又不理解他的人、上司、朋友、客戶等,可能心裏會想:這個人很麻煩、留這個人在公司是一個炸彈、這個人言論太大膽會招惹官方人士......如此等等,對量子很不利,這也是他迅速「收皮」的原因。畢竟在這裏筆耕,不為利,薄有名(大家俾面的話),別無所圖而招此橫禍,何苦來哉?這點大家應該體諒。至於量子所說「不具名的言論者其言論自由應否受保護?」,如果其言論性質屬投訴某人某機構,則必須具名,否則其言論等於廢話,不獲受理,等同放屁,人皆有放屁自由而且其放屁自由必獲保護和肯定!!至於其他發表意見類的言論,根本無需具名,君不見所有的現場提問節目如《城市論壇》和電台節目phone in等目,如,從來不會要求發言的台下觀眾先自報家門才發言,這類的言論自由在社會上有太多的例子,從來都在保護的範圍內。況且再考慮網絡的虛擬和自由性質,不具實名發表非投訴類的意見乃很平常的事,量子在網絡上的言論自由絕對要受保護。黃世澤還去中大講幾堂網絡政治道德課?我認為有關人士應該將黃君迫害通寶、量子等人的來龍去脈呈交中大有關學系主事人。我記得幾年前中大有個已獲終身聘任的教授涉嫌毆打妻子,結果遭解約;黃世澤的這類行為還值得大學聘用嗎?即使是兼職也不行!!近聞此人最近還被選為中大校友評議會委員,我建議上述呈交中大相關學系的材料轉呈一分給評議會參考備案。另外一點,港燦提到的向警方和私人專員求助,我認為甚有必要,可先聯絡對政治有興趣的律師,最好是與民建聯友好的律師(沒有政治背景的律師也可以,但似乎民建聯人的興趣較大)。正如量子所言,黃世澤想撈政治資本,大家就找相類動機的人跟他唱對台就好了。

    回复删除
  75. 呢次事件,早已傳遍中大學生組織同校友老鬼,黃世澤已名譽掃地。傳媒的朋友,更心中有數。琴日同和一位報紙編輯說起,佢話以後都不敢再用此人文章。人在做,天在看,大家心中都有條底線。

    回复删除
  76. 樓上匿名兄/姐的意思是否即是說,一個人給賊人打劫,這個人不單只要配合賊人的要求乖乖奉上財物(相等於關博),還要向賊人道歉,說是自己的錯,不應走過來給你打劫,給賊人增添麻煩(相等於發表《縮沙聲明》)?

    關博避禍我還可以理解,但發表一份那麼屈辱的《縮沙聲明》就太沒有必要了.特別是聲明的第二點和第五點,明明自己認為對方理虧,那為什麼還要說"是我自己不對"?

    我始終都覺得,做人做事要對得起人對得起自己,明明相信人家是錯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去爭辯算了,但委屈自己向人道歉就很有問題。如果這種做人的"態度"都值得"聲援"的話,我真的無話可說了。

    回复删除
  77. 苦瓜兄:

    其實我一直都理解你的意思,大致是“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做對了毋須要屈服”。

    嗯,倘若,被打劫的人,是我呢?
    再倘若,被打劫的人,是我,而我身後還有妻兒子女呢?
    再倘若,被打劫的人,是一個老婆婆呢?
    再倘若,被打劫的人,是一個老婆婆,而她身後還有一群小孩子呢?

    他人做人的態度,無論值得肯定或否定,其實背後,都有一些原因的。

    回复删除
  78. 苦瓜,

    你的言论有很多逻辑错误,

    1,我从来没有认自己对,思想无所谓对错.你来这里的时间太短,不知道这里已经澄清过很多次了.

    2.我自己当然有不对的地方.因为很多次说过不评论香港的时,自己违反了.当然是不对.

    3.至于道歉,我原来文章有人身攻击的成分,为什么不能道歉?这是一种风度. 就算对方有不对的地方,该道歉的还是应该道歉.

    4.用缩沙两字,是因为当时形势很恶劣.至于为什么要用,不用向你解释.

    5.最后一点,你大错的是.所有发表声明的人不是在声援我.实际上,这样的声明对我很不利.我说过了,十月再出.老麦是我朋友,他照出,他知道简直是靠害.但他是我朋友,我尊重他.我不能阻止他,也不会去阻止他.我本来还以为可以捱到8月20日,从容关博,但形势的发展,只能急脚走了.

    6.你错的地方是,和别的地方的辩论一样,把不同的议题捆绑起来.发声明的朋友,和这里留言的朋友,都不在乎声援什么人,对抗什么人.他们在乎的是一些基本的原则和理念.

    7.黄君搞的台式政治,陈水扁的那一套,把所有的议题捆绑起来,就自己以为有金钢不坏之身,不败之地.怎样做都可以.你作为一个有15年审计经验的专业人士,也这么容易走进他的思维,只能说,大众是太容易受到操纵的了.

    回复删除
  79. Sorry, 可能我表達得不好,我說"這種做人的態度都值得"聲援" 不是說各位blog友對黃君向你發出通緝令的聲援, 我針對的是上面那位匿名兄/姐於2009年8月13日 上午8:06 寫的聲援. 我的意思是"面對大事大非而縮沙"這種態度不應聲援.

    我能是職業病又發作吧,你說我頑固也好,我不明白你也好,但只要我認為是對的話,我一定會據理力爭,就像我的auditee,如果我發現他們的control有問題,就算他是CEO,我也會爭辯到底地。

    我都是那一句,只要自己認為對的就不應縮沙.因為你這樣做,變相是鼓勵對方,只會令對方以後更加有持無恐。

    另外,他在明(他用實名,有名有姓),你在暗(你用網名),我真是不明白你為何如此怕他。如果你認為真的是已經去到一個嚴峻的地步的話,你不如報警尋求協助吧.這裡是香港,就算怎樣差也是講法治的,對吧?

    回复删除
  80. CM兄:
    這裡是香港,如果被打劫的人,還有我身後的妻兒子女,老婆婆或者她身後的小孩子,我當然會乖乖奉上財物,正如我上面的留言所說,"關博"避禍我是還可以理解的,但奉上財物後有必要向賊人認錯嗎? 如果賊人真的是這樣變態,要了你的財物後還要你的尊嚴的話,我們就更不能樣賊人有持無恐.

    我得承認,講是很容易,但做卻可能很難,換轉是我,我可能會做得更差也一定.

    無論如何,既然量子兄決定關博,我雖然失望,但也會支持的.

    回复删除
  81. 竟然可以留言了,上次不知發生了甚麼事。

    1.我在這連結中引用了部分人的文字,如不同意,請通知我刪除。
    http://inmediahk.net/node/1004254

    2.
    政治自由主義下的言論自由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28

    3.
    以我所知,
    a.黃世澤上幾年已經沒教中大政治系了,這幾年能不能翻炒,我不知道。
    b.
    黃世澤好像已經不做中大校友會了,但請欣賞其臨走前的丑態:
    http://paulymh.xanga.com/705300580//

    4.總要有些人去制止網絡無賴的,反正我早就被起底了,我不怕起底,那這兩個網絡無賴還能拿我怎麼辦?
    有時就是要有人做dirty job了。

    5.重複一次,量子,我看不懂你的文,也從風評不爽你的立場,但是我依然會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但你要選自閹的話,那我也沒辦法,別人支持你,你還是選自己不說的話,那沒有人幫得了你。

    回复删除
  82. 苦瓜,

    你是只懂得出有没有保留意见的审计师,你的世界只有黑和白,是和非。你对政治没有概念的。

    很多情况下,你不单没有写的自由,连不写的自由也没有。你以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关博就可以了事吗?如果真的关博,按照他们的逻辑,就是说明你心里有鬼,有问题。更加不会放过。这样我离在街上被一野卜低的机会又大了一些。如果出这样的事,别人又有什么用?

    已经说过,主贴是斗争策略,我是真正被迫害的人,斗争策略应该怎样,当然是我话事。其他的都是不关事的人,像你这样的,连朋友都不是,我又何必在意你的看法?

    缩沙两个字,是我精心写上去的。原文已经贴出来了,还要特地加上去。黄是很狂躁,自大,主观唯心的人,这两个字,最能满足他的心理,让我buy time。黄世泽对我的印象是一个没有腰骨的土共,我越是能加深他这个印象,脱身的机会就越大。他是很主观的人,第一印象一形成,就很难改变。所以我刻意要写缩沙两字,才能有效果。

    有了这几天的时间,我才可以有时间思考,慢慢部署。这个礼拜,打仗一样,精神高度紧张,上班已经很累了,还要考虑这个事,辛苦不足为外人道。如果没有这几天的坚持,你以为现在网上会有这个声明吗?当然这也未必是好事。

    现在部署完了,从减少风险的原则来说,连这个博客都应该彻底删掉。现在这个博客还存在的原因是因为这里的留言。这些留言值得保留很大原因是因为里面有周保松三个字。这三个字,当神主牌来用,能起码offer 一些minimum protection。这也是这几天buy time的其中一个收获。可以用来挡邪。

    黄世泽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揾食,中大是他揾食的地方,这里有周保松三个字在这里,他有可能不会做得太过分,下手时有所顾忌。当然,这也可能没什么用。周先生愿意借他的名字给我,那我当然就拿来用。

    大致如此。

    总之,苦瓜,你的审计头脑,是很难全面去理解这个社会的。我的经验是,好像大部份真正工作做事的人,都不会把审计当一回事,是糊弄的对象。

    回复删除
  83. paul,

    我不在乎我的网上言论自由。这些随时可以有,不需要什么人来维护,帮忙,如果要的话,再换一个网名就可以。我在意的是,是人身安全,这个谁也帮不了。

    黄世泽本身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其他的敌对势力和人士。网上这类危险,如果出现的话,恐怕要乘以它表面出现的十倍以上,才能正确评估。

    至于你,也是故意来搅这个混水。你和黄的恩怨和我没有关系,我不会和你捆绑在一起。你连我的文章都没有看过,又跑来这里干什么?

    回复删除
  84. 苦瓜兄根本不了解量子,你的那些留言,來這裡久的人看了都會覺得好笑.

    量子一直以來都只在乎個人的修行,正如他自己說的,思想沒有對錯,所以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不斷思想改變的量子,正是這些天馬行空想法,才能寫出那麼多精彩的文章,這一點和張五常有點像.

    關於BLOG界以至於香港政界的種種事情,量子是不想評論的,亦不屑去評論的,因為量子的眼光在國內.

    至於今次的事件,是量子求仁得仁的結果,由他發出那篇文章開始,就已經預知的結果.

    以上是一個讀了量子幾年文章的人的少少觀察,如有錯,請指出.

    MY

    回复删除
  85. 匿名回匿名,

    终于有人知道我说的东西了。其实有点像思想草稿。

    过一段时间,等风头过后,我会把一些比较安全的文章,放在新的博客,类似一种读者文摘的精华版。一百万字中,大概可以搞二三十万字出来。

    我在过去的确是写过一些好的文章,尤其是历史类的。就这样没有了,有点可惜,也是罪过。作品都有自己的生命,完成以后,和主人没什么关系的。它们不见天日,对它们也不公平。

    其实我自己觉得写得比较好的,都是在零六零七年的,那时候这里根本没有人来。但我每天都能写一千字以上。

    回复删除
  86. 量子兄:
    多謝你對我的評價及留言,或許我的"審計腦袋"真的不能理解這個社會吧.你說"好像"大部份真正工作做事的人都不會把審計當一回事是糊弄的對象,這個我不否認,因為在現實中這情況的確時有發生,特別是當我們向被審單位指中他們的錯處的時候,他們的反應就和你一模一樣,認為我們審計的人不明白他們的難處,問為何我們硬要將他們的錯處點出來.

    無論如何,我也明白你為何要長篇大論給我回應,因為被人當面點出錯處是不好受的,正如我的auditee一樣,被我們點出問題後,為了要向管理層交代,所以就必須詳細地說明. 不過,你既然不是我的Auditee, 那我也無必要和你爭辯下去了,因為大家的立場不同,再爭辯下去也沒意思.

    另外,你說我連"朋友"也不是,那我明白了,既然逐客令以下,那我不再打搞了.

    回复删除
  87. 苦瓜,

    没有向你下逐客令。但你的确不是我的朋友,我们连面都没有见过,又怎么可能是朋友。

    但我的确向paul下了逐客令,因为他搞这个是为了他的个人agenda,解决他和黄之间的宿怨。这和我一点没有关系。我不喜欢我的博客被人这样利用。如我说的,如果没有看过我的文章,那根本没有讨论的基础和意义。只不过又一单网上的是非和风波罢了,我没兴趣搅进去。

    嗯,我倒不认为我们是在争辩,或要互相说服什么。没有你的言论,不会启发我写这么多东西,尝试归纳和反思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在我来说,这样的过程是一种互相启发的过程,而不是要争什么。你最后怎么看,和我没关系。但如果在过程中,你启发了我,或我启发了你,那就是有价值的。

    这样,也许你会明白,为什么这里的敌人会这么多。因为大多数人都不喜欢这样的思维过程。大多数人习惯和接受的,是你告诉我是怎么样,我同意,或不同意。也就是类似审计的思维过程。

    一般人不会喜欢脑震荡式的思维过程,尤其自己还要被迫参与的时候。

    我前段时间和另一个博客大炒一场,他现在还很恨我,到处说我是无耻。原因之一,是他是一个老师,而我不认同他那种用改学生作文眼光的评价标准来看我的文章。你以为这里是在写教科书吗?写坏了会毒害学生?

    你是一个专业审计人员,当你用你的眼光,对这里给出了qualified opinion,是否符合某种标准时,我也是要强烈抵制的。

    回复删除
  88. 不过苦瓜,

    如果你不能接受这种不定性的思维过程时,那你真的不适合再来,会浪费你的时间。没有贬义。很多人思维已经形成定型了,思维习惯不会再改变,改变也不会是好事。

    所以我一直很在意发放这样的信息,对于这里的文章,读者只能以草稿,未成型的言论看待。不能太认真。你可能来这里的时间太短了。

    回复删除
  89. 唉,苦瓜,

    刚看了你的博客,看来我又多一个潜在敌人了。

    在我看来,思想的争辩,应该是坦荡荡的,只要不涉及利益冲突与隐私的情况下,就应该想到什么说什么。不用客气,因为这只是纯粹思想的争论。不尖锐,又怎么会有火花?

    但是这种想法,的确很容易得罪人,尤其是自尊心理比较强,自我意识比较强,高度敏感的人。我以前这个博客会加警示版面的,提醒一些心理素质不适合的人,不适合来这里。

    在我看来,越是要能有素质的讨论,越是要把自我的意识放下,把本我去除,才能本心见性。我这里,最早叫量子战士,后来叫量子,后来干脆什么名也没有,现在则是匿名,自我越缩越小,这样在我看来,才能给予思想最大的空间。

    很不幸,你恰恰和我是完全相反的人。你很在意自己,在意自己的身份,在意自己的声音。

    你最早的一个留言是,你觉得自己赏识了这里,所以这里作出了令你失望的行为时,你觉得是辜负了你。你看到了吗?全部是你从你的角度出发。

    由于你太过在意自己,所以你把和别人的争论,或者我说的,互相启发,看作了对你的否定或挑战。这样的情况下,又怎么能有素质的讨论?

    我从来不提自己的身份和职业,因为我觉得这和思想范围的讨论没有关系。而你却很在意。

    在你的博客上,你提出很多点,在我看来,都是因为我们这种思想上的差异造成的。这个博客一直因为这种思想习惯上的差异,而饱受打击,在关闭前的最后一个,还要完整的示范一次,简直有经典上的含义。对于这种思想上的冲击,我一直是很感兴趣,所以还是要比较长篇大论地写。

    第一,你说,我认为你不是我的朋友,所以你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你觉得我下了逐客令。

    事实上,来这里的人,大多数都不是我的朋友。我说的朋友,是指传统意义上的朋友,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要有现实生活中的接触,第二,要有交情。困难的时候互相能帮忙。

    我的朋友,很多会来这里,但不代表来这里都是朋友。在我邀请的八位君子中,老麦是我的朋友,其他七位都不是。但我知道他们的思维方式,也知道自己的思维不会令其讨厌,有机会的话,慢慢积累信任,希望也能成为朋友。

    对我来说,朋友当然是比较在乎的,因为是人脉。网友当然不用在乎。这里说的我们不是朋友,不带贬义。

    第二,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侮辱了你的专业?

    我说,审计师不懂政治,这未必是一种侮辱,也许有人会觉得一种赞美。我说,审计师不谙世情,是别人糊弄的对象,也是我的一种观察。也许错,也许对,扯不到什么侮辱上去。

    最多,你能说我是一种嘲笑,因为看到你那些比较不尊敬的字眼,我带点情绪,也是很自然的。但绝对不是侮辱这个专业。至于什么拖累你的同行什么什么,在我看来,仍然是老毛病,把自己看都太重要,把这种争论(互相启发)的现实意义看得太重要,吹水而已,风过无痕,以后删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第三,你说“典型的Auditee就會即時老羞成怒下逐客令或者彿袖而去”。我说了,我没有向你下逐客令,至于彿袖而去什么的,总不成我关博是因为你吧。当然,我关闭的基本原因之一,就是这种思维方式不一样导致的冲突太多,太激烈了,我们只是又示范一次罢了。

    你说,以后会对这里敬而远之,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来,或还留不留言。但在我来说,总想把话说清楚,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尤其是这种一而贯之的思维冲突所造成的问题,在这样最后的时刻,更要写下来,作为一种历史的交代。

    尽管我的意图是如此,希望能消除误会,增加理解。但当然,从我的经验,我也知道,我这样写了,不可能消除你对我这里的误会。恐怕你只会对这里的怨恨更深。觉得我这样长篇大论和你辩解,又是在对你的对你攻击。恐怕你连看都不想看,只看到这么多字,就已判定我是在和你对骂了,实际上当然是相反。

    当然,如果你能心平气和地去看的话,你也许会能理解我下面说的这句话的意思,不会当成一种冒犯。你的自我意识太高,太过心理敏感和相信权威,恐怕我们很难成为朋友。因为我的思维习惯很难让你接受。这点不是针对你说的,实际上,我想,来这里的很大一部分的人,我们都没有成为朋友的可能。希望这样说,能让你好过一点的,而不是觉得受到了冒犯,自取其辱。

    回复删除
  90. 期待量子重新整裝出發,起碼也把過去的精彩文章重刊在新博客,以饗讀者,「作品自有其存在意義」,我十分同意,你的文章對許多讀者而言,是很有啟發的,尤其是那種立論和分析的方法,讀來很過癮。我讀練乙錚、梁文道就時時有這種享受,讀量子也有,希望你繼續經營,在晴朗的一天又出發。「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笑且徐行」,總之,一簑煙雨任平生。量子加油。

    讀者 佳佳

    回复删除
  91. 量子:

    這就是我從風評不爽你的立場的原因了,因為作為一個中國人,看到近百年來國共兩黨以理念來包裝自己的利益的惡劣行徑和悲劇太多了,讓中國人漸漸地不再相信有人會以理念,而非自己的利益而活。

    而你的思維正正是典型的代表:從自己利益、從中國人的利益、從中國民族的利益、從中國政府的利益(也許有),卻沒聽說過你有說過中國人應該為何而活。
    (這是表面印象。)

    也許你真的覺得我有私怨、有利益、多管閒事,除了我認我經常多管閒事外,我不認為我有私怨。

    給那些只會用私怨看事物的人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297

    --------------------------

    /是人身安全,这个谁也帮不了。/
    最少在香港,我不覺得這需要擔心,最少絕大多數香港人不會這樣做。

    回复删除
  92. ------這就是我從風評不爽你的立場的原因了
    ------而你的思維正正是典型的代表:

    paul,
    这两句就是问题所在了.

    第一,你靠风评来评价这里.

    第二,我何来立场?我从来没有立场,更不会去维护一个立场.你为什么会觉得这里会在意一个立场?

    第三,如果你没有看过这里的文章,那你又何曾得知,这里的思维是什么呢,还要是典型的代表?

    第四,既然你没有看过,那你又曾说起,我说了什么,没有说了什么?这未免也太武断了.

    第五,你和很多人一样,其实没有看过这里,但都喜欢用prototype来界定一样东西,而没有自己去思考,懒得去思考,就顺手掂来一个亲中的帽子. 我其实对这个相当反感. 理解不等于认同. 我理解中国的情况比别人深,习惯以INSIDER的角度看事物,但就如此而已,结论是自己的.

    回复删除
  93. 量子兄:
    多謝你到訪我的網誌,本來只想留言給你回應的,但有些觀點想更公開地說明,所以我另寫一文作為回應,連結在這裡:

    http://bittermelon2009.blogspot.com/2009/08/blog-post_17.html

    回复删除
  94. To 匿名
    Sorry, forgot the e-mail address.
    mum

    回复删除
  95. Bittermelon,

    please refer to sun-bin's point on internet anonymity @ Alex's blog.

    http://blog.hoiking.org/2009/08/12/1900/

    Internet life is only part of our real lives. We should never waste time on people of no significance.

    And there are people that are worth less attention than people of no significance. What's the point of arguing continuously (like Mr paulymh does)? We all have a job and family, there are too many things to take care.

    For the same reason, i think you missed the bigger point here. what's the point in pinpointing the 'bad' (withdrawal in your words) of liangzi?

    If you don't even care about this whole issue, which has been exploited and escalated to a political matter, you have missed the whole point, and that makes your 'righteous act' fruitess.

    回复删除
  96. dear mum,

    sixianghuayuan@gmail.com

    wellcome to the club.

    liangzi

    回复删除
  97. 原來這裡發生了咁多事, 以過來人的身份說, 我以前受的批評也不少, 那時年少氣盛真的會傻到和人打筆戰。但其實只要不出真名, 不登太多私事令人估到你的真正身份, 跟本沒有人可以影響你的真實世界生活, 那些人你愛覆就覆, 不覆就不覆, 想寫就寫, 想懶就不寫, 沒問題的。

    回复删除
  98. 老麥,

    Thanks for the article you introduced. It is quite good.

    回复删除
  99. 再回看了自己的博客,从06年以来的文章。我觉得,客观来说,一个这么好的博客,能在智识上造福无数的人,竟然有人要要强迫关闭,简直是一种罪过。

    很多人不满意我之前的博客,是因为不认同的我的观点和看法。这些人真是井底之蛙,心胸狭窄。在我的博客上,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是最不值钱,最不需要去理会的。

    真正值得重视的,是背后的资讯,材料铺排,视角。这些才是值钱的东西。我当时是专业的内地研究人员。这些东西,我现在再也写不出来。那个时候,我自己也花钱买很多报刊看。如果把我的博客以一本周刊来看,这样的周刊,我自己愿意出价一百元。而当时是免费在网上可以看的,还可以参与讨论。

    唉,香港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自己看不顺眼的东西,就要剥夺别人接受资讯的权力。在我看了,我的博客被迫关闭(不是不写,而是要把所有文章都隐藏起来),无法在香港的言论环境中容身,简直是一场悲剧。从侧面也说明了,香港的沦落是难以避免。整个社会日益为反智者所主导。

    回复删除
  100. 每個地方都一定有其地方獨特性,香港是否真的如此容不下不同的言論?讓我斷章取義地看,單以你自己是次的事件而作出如此的結論,我會說,當事人的感受的確是一個事實,而這場"悲劇"固然有其起承轉合,但是結局的引發倒非單一的事件或原因可以湊合出來的。一個角色如果由不同的演員擔演,都一定出現不同的戲劇效果。

    每個演員都會按照自己的風格、方法甚至理念去演繹一個角色,過程無論是否包括多少自信、尋求、冒險、困惑、迷失、肯定等等等等的不同元素,到最後出現在觀眾眼前的,都代表了演員的一個選擇與決定,而我個人覺得,一個選擇或者決定,其推動往往是內在大於外在的。

    回复删除
  101. 你说的也对。

    文人多大话。我只是一时感慨而已。留言的讨论,不是什么宣言,发发牢骚,不能当真。

    与其说是悲哀香港,不如说是悲哀自己,已经无法回到量子自白那样的精神世界,再也写不出那样的文章。

    回复删除
  102. 哈哈,我就是見到你在發牢騷,才來耍耍輕佻,搭訕幾句,也不費我丁點兒力氣。你別來這麼認真才是呢。你要發個牢騷怎麼不行,發發牢騷才正常。

    人生總有很多不同的羈絆,要悲哀倒真多的是。以前的甚麼甚麼,到明天、再明天、再明天,就會慢慢變樣的了。是以前的甚麼甚麼真的變樣,還是明天的你?(看,可能我的牢騷實在比你還多。)

    回复删除
  103. 十年之约是一定会维持的。

    这也是为什么一直赖死不走,死不断气的原因。留一下个种子。留待将来。但现在形势太恶劣了。

    回复删除
  104. 直到現在,我倒從沒想過計劃會拉到。我明白。

    回复删除
  105. 前海。

    我想,要是我能写博的话,肯定很多独到的见解。07年我就研究前海了。

    唉。黄先生看不过眼,禁止这里再写。可他自己懂得前海吗?除了喊一些口号,一些意识形态的东西,恐怕不会有任何见解。

    大家层次不同。他可能对将军澳KA啦OK的问题更有见解。但前海的问题更复杂,影响几百万人的生计。两者的考虑完全不可相提并论。可是在香港,实际的情况就是,将军澳的问题压倒了前海的问题。谈论将军澳的人可以压制谈论前海的人,让后者不能说话,这就是反智。

    又是牢骚。

    回复删除
  106. 八月二十五日,香港《信報》刊載《網上江湖道義》一文,署名魏木良,似是對這裏的事有感而發。

    回复删除
  107. 我也想不到香港的言论环境也这么恶劣。不但是不能写,而且必须把以往所有的文章都删掉。

    真的很可惜,付出了很多心血,写了上百万字,连留个记录也不行。也让我更认识社会上丑陋的一面。

    回复删除
  108.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article on 前海?
    FOT

    回复删除